(吉隆坡21日訊)財政部秘書長拿督佐漢說,個人的每月收入若是10萬令吉,就需要按法規繳納19%的個人所得稅,因此,如是一個人或企業家的股息收入超過10萬令吉,按2025年財案的建議僅需上繳2%股息稅又有何錯?
“不管喜歡與否,有些情況下,顯然有些企業家選擇不從公司領取任何薪水,而是通過股息償還自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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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,反過來計算,如果股息收益為5%,那麼股息收入超過10萬令吉的人,就是持有價值200萬或以上的股票的人,因此政府認為,這些有能力的人其實是可以為政府擴大稅收及貢獻的。
他今午出席由馬來西亞經濟協會(MEA)舉行的提呈2025年財政預算案後對話會上,發表談話。
政府採累進稅制
他指出,政府在2%股息稅上,採取的是累進稅制。
“例如我們是否會接受個人所得稅,即收入越高,繳的稅率越高?”
他說,延續這一原則,如果一個人的股息收入少過10萬令吉,就不用納稅。如果你的收入超過10萬令吉,你就會被徵2%的稅率。
“我們覺得這個數額很小,但它也確立了一個原則,即如果你更有能力,你也可以為稅收做出貢獻。”
以股息為收入
繳稅應擴至此階層
佐漢強調,首相兼財長安華提出了一項重要觀點,就是個人所得稅的徵稅基礎,為何僅僅依賴於賺取工資的階層而已?
“因此,政府認為上繳稅款的對象更應公平擴展至其他(以股息為收入)階層。”
他說,首相認為不同階層的每個人,都應該公平地納稅,特別是那些有能力的人。“誠如我們所解釋的,事實上,你們可能已經看到了。”
他表示,一些商業團體也曾在一些文章中表述,他們並沒獲得支付薪資,只拿股息。
“如果賺得更多,所繳納的稅款就會更多。那麼,為什麼不呢?有些人,可能是一名網紅,不領薪資,又或者他擁有一家企業,或者他可能擁有很多股份作為投資,他通過股息賺取了取收入,但不拿薪資。那麼,若股息收入超過了10萬令吉,則僅需繳納2%稅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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