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八打靈再也19日訊)最低薪金制將於明年2月1日生效調高至1700令吉,適用於所有工人,包括私人界的外籍員工,不過家庭女傭和合約式學徒除外。
僱員少於5人的僱主可以延遲至明年8月1日落實。
最低薪金制將在大馬半島人力局(JTKSM)、沙巴勞工局和砂拉越勞工局轄下執法,任何違例行為都可以向他們舉報。違例僱主將會面對1000令吉至2萬令吉的罰款,或監禁不超過5年。
本地工人外勞同工同酬
根據國家最低薪金諮詢理事會秘書處提供的常見問題資料指出,不應因國籍而歧視有關僱員,這符國際勞工組織第100號公約,我國於1997年批准同工同酬條文。
根據1955年僱傭法令第69F條文、沙巴勞工條例(第67章)第118B條文或砂拉越勞工條例(第76章)第119B條文,並不允許本地工人與外籍工人之間有任何形式的歧視。
根據2011年全國薪資協商委員會法令(732法令)第43條規定,即使僱員同意僱主支付低於最低薪金制的基本工資,僱主也必須向僱員支付最低薪金。
據上述常見問題解答,1700令吉的最低薪金制將於明年2月1日生效,涉及僱用5名或以上僱員的僱主,及從事專業活動(以下9組)的僱主無論僱多少員工都須遵循。
根據2020年大馬職業分類標準(MASCO),專業活動分為9組,即科學與工程專業人員、衛生專業人員、教學專業人員、商業和管理專業人員,以及訊息與通訊工藝專業人員、法律專業人士、酒店及相關服務專業人士、社會和文化專業人士以及監管機構專業人士。
常見問題指出,未獲支付基薪而僅根據工作、工作量、任務、旅程或佣金支付工資的人員,支付給他們的月工資,不應低於當時每月的最低薪金制也就是1700令吉。
不會被漸進式薪資取代
此外,最低薪金制度不會被漸進式薪資政策取代,因該政策是對最低薪金制的補充,並由僱主自願參與落實。
隨著2024年最低薪金制在憲報頒佈,2022年的最低薪金制宣告無效。
“所有服務及集體合約,都必須考慮2024最低薪金制中的所有條款。”